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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科民警值勤编号:0305XX
(二)工作职责简介:
朝阳交警大队政秘科是大队贯彻落实交警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的综合部门,总体工作起着参谋和上下协调的作用。负责大队公文的接收、制发和管理,抓好队伍政治思想教育,督促检查各支、队部党务工作和组织生活“七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大队纪检、法制、信访、办公秩序及“四防”工作的管理与落实;负责大队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大队服装发放、民警医疗、后勤保障、印信管理、人员政审、文体和集体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等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大队阶段和年度工作的总结、汇报及各类由表彰、奖励等工作的贯彻落实;随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办事程序
1、信访工作:群众对民警执法行为有异议者,到信访接待室由专职法制员或有关人员负责接待,信访人应如实所映详细情况,法制员依据反映情况,及时找当事民警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答复,信访人满意即为息访。
大队四楼信访接待室——法制员接待——调查核实——依据事实及法规维护、变更或撤销
2、复议工作:群众对民警执法行为有异议或对信访答复不满意者,均可在法定时限内到长春市公安局法制处申请行政复议,大队根据市局法制处下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进行处理。如申请复议人仍不满意,可在法定时限内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到市公安局法制处复议接待室——市公安局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到大队信访接待室——法制员按决定书处理
3、纪检工作:根据各方面反馈有关民警违法违纪的信息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查,情况属实,根据有关规定对民警报请相应的纪、行政处分,并答复举报人;情况不属实,将调查结果回复举报人,并保留对举报人捍民事诉讼的权利;举报人对有关处理不满意,可到上级纪检部门申诉。
4、政审工作:办理政审、证明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有关证明材料,由组织干事依据事实和有关规定办理并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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